4.18.2009

應召女日接十次客 落網後說下次會小心

2009-04-18中國時報【鮮明/台中報導】
 廿三歲劉姓女子,前晚在汽車旅館賣淫被查獲,警方見她年紀輕輕,準備好好開導她一番,沒想到劉女絲毫不以賣淫為恥,在派出所有說有笑,還說自己每天接客十多次,月入數十萬元,下次會小心一點避免被抓,令警方聽了直搖頭。
 台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,前晚執行深夜探查勤務,在北屯區崇德十一路某汽車旅館前,發現身穿黑色洋裝、打扮豔麗的劉姓女子(廿三歲)獨自從旅館出來,認為可疑上前盤查,劉女無法解釋為何獨自從旅館出來,只好坦承賣淫。
 警方將劉女帶回派出所,見她年紀輕輕,卻誤入歧途,正想好好開導她一番,沒想到,劉女絲毫不以賣淫為恥,在派出所有說有笑,大方的態度,令員警咋舌。
 劉女說,她高職畢業後,求職處處碰壁,只好以最原始的本錢賺取生活所需,去年十月經由報紙廣告與應召站搭上線後,就一直提供性服務。
 劉女還驕傲地說,自己身高一百七十公分,因年輕、身材高挑、皮膚白嫩,經常有客人指名找她性交易,平均每天接客十多次,扣掉生理期每月接客近三百次,每次交易費用三千元,她實拿一千四百元,算算每月收入高達數十萬元。
 劉女還說,以後還是會以賣淫為生,但會小心一點,以免又被警方抓到。警方聽了,除了搖頭,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,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