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0.2005

大陸女跳出火坑 搞三角過一年

陳姓男子酒後駕車被北市警方查獲,又發現車內坐著從花蓮應召站脫逃的許姓大陸女子。她到台北投靠陳,又和一名老翁「同居」,靠陳及老翁提供金錢及吃住過了一年多。
南港警分局表示,十六日酒測查獲卅四歲的陳姓男子酒駕,而身旁則坐著偷渡來台的許姓大陸女子。已婚的陳辯稱許女是女友,警方警告要通知他的妻子,陳才坦承許女是他以前在花蓮買春時認識的。
廿二歲的許女來自大陸福州市,個子嬌小,外型清秀。她向警方表示,一年多前被當地不良分子逼迫偷渡來台賣淫,從花蓮上岸後就一直被應召站控制,賣淫的錢也都被收走。
許女說,她在接客期間認識家住台北市的陳姓男子,陳對她很好並留行動電話號碼給她;有一天,她趁機從應召站脫逃,搭火車逃到台北。
她表示,她在台北期間都是靠陳姓男子接濟,由於陳已婚不能整天陪她,她在台北市西門鬧區認識一名八十一歲的老先生,她騙老先生是由花蓮蹺家,他表示願意提供吃住,她因而和老先生住在台北縣新莊市。
警方於十七日凌晨帶許女至新莊市調查,進門時,老翁正在看A片,絲毫沒有察覺警方已在門口。老翁向警方表示,他是在西門町「把」到許女的,她願意跟他回家,加上他也孤單一人,所以就收留她,提供她吃住,不知道她是偷渡客。
許女向警方表示,老翁會提供她零用錢,因為老翁「不舉」,多半只是陪他看色情片或讓他猥褻,但兩人沒有性行為;陳姓男子也知道此事,有空就陪她出遊。
由於警方並無確切事證證明許女仍從事賣淫,近日再移送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等候遣返。
記者錢震宇/台北報導【2005/03/21 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