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3.2005

杜鵑窩30載 母聲請禁治產遭駁回

「飛越杜鵑窩」原來是一場夢!畢業於台中第一志願高中的陳姓男子,當兵返家後因家變而出現精神方面疾病,在精神病院一待就是卅年,其間曾三度返家又被送回,直到近日母親為處理其名下一筆數千萬元的土地而聲請宣告禁治產,經過精神鑑定其未達精神耗弱程度,法官駁回其聲請,不變的是陳姓男子繼續在精神病院過日子。
被送到精神病院的一定都是症狀十分嚴重、搞不清楚外面世界的精神病患嗎?現年五十九歲的陳姓男子「阿彬」,半生的日子都是在精神病院中度過,從六十四年十二月被送入台中靜和醫院迄今,除六十五年八月出院半年、六十八年七月出院三年、八十七年十一月出院二年外,其餘的時間陪伴他的都是病院的「同學」。
直到近日,阿彬的家人又注意到他,為的是處理在他名下位於太平市一筆五百多坪的土地,在房地產高價時還有六千多萬元的價值,其母和弟弟向法院宣告禁治產,也就是由法院判定其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無法處理自己事物,剝奪其行為能力。
陳母的說法是,她已經八十歲,且阿彬之弟素行不良,加上他在醫院的伙食費、雜費等,每年需花費十三萬餘元,若是在她的有生之年,將阿彬名下不動產變賣處理妥善,並以信託方式寄存銀行,才能有效規畫阿彬餘年。
不過,法官認為宣告禁治產、剝奪當事人的權利影響層面大,因此會同精神科醫師前往鑑定,發現阿彬的應答能力佳,對於個人資料、算術等都能清楚回答;還提及在醫院住院最少廿九年,感覺還差強人意,當初是因父親和他吵架,就把他當成精神病患,強制送到醫院來。
而在精神鑑定報告中,認為阿彬目前無明顯典型精神症狀,如:幻覺、妄想或混亂行為。但由於長期封閉,智能有退化情形,思考較為貧乏,社交較為退縮。雖然其判斷力會受到情緒影響,但還未達到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程度,僅能判定為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。
法官因此認定,阿彬目前的精神能力,雖不能理解較精密的概念,但還未達到不能處理自己一般事務的程度;且詢問精神科醫師的意見,也認為其狀況「不會更惡劣」,駁回其母的聲請。陳母不服,上訴到台中高分院,二審也以相同理由駁回。
2005.03.24  中國時報 馬瑞君/台中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