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12.2009

再婚2年妻 閨房樂事變A片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崑福/屏東縣報導】2009.10.13 03:38 am

常上網交友的沈姓女子,聽網友談及將一夜情性愛影片賣給色情片業者,有錢可賺;她竟把自己與丈夫在家中做愛的影片,以十萬元價碼賣了。她丈夫發現成了A片男主角,氣得告妻子妨害風化,法院判她三個月有期徒刑,易科罰金九萬元。

「你怎麼那麼新潮?還拍A片。」屏東縣五十二歲簡姓男子六月間接獲友人電話,指有一部色情片的男主角很像他,借來一看,果然是他,女主角是自己的太太,場景就是家中臥室。他追問下,太太坦承利用針孔攝影機拍下夫妻做愛畫面,以十萬元賣給A片公司。

簡姓男子已離婚,從事化妝品生意,雖已五十多歲,皮膚與身材都保養得很好,外表像卅多歲,從網路聊天室認識差他廿七歲的沈姓女子,兩人交談甚歡,相約多次出遊,兩年多前結婚。

婚後,他發現太太婚前經常上網與網友聊天,認識不少網友,還與網友發生過性關係,生下一女,他未計較,只要求太太不要再沉迷網路,以家庭為重;但她不聽,還是經常迷戀網路,兩人常發生口角。

四個多月前,簡姓男子發現自己變成A片男主角後,氣得提告,並要求太太給付二百萬元精神賠償;他岳父認為女婿要求太過分,到屏東地檢署控告簡姓男子恐嚇取財罪,檢方認為是家庭糾紛,處分不起訴。

法官審理時,沈女承認拍攝兩人做愛畫面,原本要做紀念,但在上網聊天時,有網友提到與異性網友發生一夜情,拍下性愛畫面賣給販售色情片的公司,可以賺錢;她當時缺錢用,以為先生應該不會知道,便上網找到買家,作價十萬元賣了。

此事爆發後,女方向屏東地院訴請兩人婚姻無效,法官要求先調解,經調解雙方都希望結束這段婚姻,男方同意調降精神賠償金為十二萬元,三天前已達成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