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15.2009

殺人棄屍全家包

廚師掐死女友 4兄姊協助棄屍
中國時報 【張企群、林郁平、楊宗灝/台北、桃園報導
台北市中山北路國賓飯店廚師黃進龍,不滿女友張淑惠另結新歡,還嘲笑他性能力差,竟徒手將張女活活掐死;誇張的是,黃嫌的三名兄姊及姊夫,竟涉嫌共同商議棄屍,由警職退休的黃嫌胞兄,更專程北上協助載運棄屍。警方昨天從桃園縣龜山鄉虎頭山區尋獲張女屍體,逮捕黃嫌一家五口。
這起命案之得以偵破,除了嫌犯卸責的謊言被警方一一拆穿外,最主要的是警方深入查訪,找到兩名目睹嫌犯運屍的目擊者,才讓案情大白。

兩目擊者目睹運屍 全案偵破關鍵
警方調查,死者張淑惠(五十二歲)的胞兄是某大學教授,但張女本身經濟狀況不佳,多年前離婚後,在北市萬華區一家茶室上班,與兒子租住北縣中和市,三年多前在茶室與擔任國賓飯店廚師的凶嫌黃進龍(四十五歲)認識,交往期間,黃嫌會不定期提供金錢給張女花用。
上(八)月廿三日晚間八時許,張女打電話告訴兒子要到國賓飯店找黃進龍,從此就失去音訊。其子隔天報警協尋,經調閱張女的電話通聯紀錄,查知廿三日晚間九時廿二分,張女在北市民生西路雙連捷運站與張嫌通完電話後,從此去向不明。
廿九日深夜,市警中山分局傳訊黃嫌追查張女下落,黃嫌先是否認與張女見過面,經警方提示電話通聯紀錄及捷運站監視影帶下,黃嫌才改口張女向他借錢才約見面,當晚從捷運站騎車載張女回他伊通街租住處過夜,兩人發生性關係,一直待到隔天下午四時,他外出到飯店上班,張女還在床上睡覺,晚間九時許他返家時,張女已不知去向。

警方逮捕五嫌 赴虎頭山尋獲屍體
警方蒐證發現,黃嫌說詞反覆且疑點重重,而張女失蹤已十餘日,音訊全無,與她平日生活作息習慣完全不同,警方研判她凶多吉多,可能已遭黃嫌殺害,進一步追查下,意外發現黃嫌的兄姊及姊夫都知情涉案。
昨天清晨,警方持拘票展開查捕行動,分別在台北市及嘉義縣民雄鄉等地,逮捕黃嫌、黃嫌的二哥黃成金 (五十七歲)、三姊吳黃玉梅、三姊夫吳顯鎮和四姊黃金葉等五人到案,突破黃嫌心防後,再趕往桃園縣龜山鄉虎頭山區尋獲張女屍體。
黃嫌供稱,張女年齡大他七歲,但兩人認識時,張女謊報年齡騙說只大他一歲,他未以為意,還不惜在一年多前與妻子離婚,三年來已花了數百萬元在張女身上,如今他床頭金盡,張女就另結新歡,案發當晚兩人在伊通街租住處作愛時,張女又嘲笑他有糖尿病,在床上「辦事不力」,他情緒失控失手掐死張女。

嫌犯床頭金盡 被譏不行怒下殺手
黃嫌闖下大禍不知所措,廿四日趕緊打電話給嘉義的三姊吳黃玉梅,由三姊通知三姊夫和二哥、四姊等家人,隔天他南下找家人商議毀屍滅跡,當天就與二哥黃成金搭高鐵火速北上,先到板橋租車直奔伊通街租住處,將張女屍體用棉被和睡袋包裹綑綁後,運到龜山鄉虎頭山邊坡棄屍。
警方發現,黃嫌棄屍時,刻意將屍體拖到數十公尺深的山谷,因死亡時間超過半個月,屍身嚴重腐爛,頭顱部位外露已凹陷,疑遭動物啃咬過,陳屍現場還有疑似黃嫌的拖鞋。檢警隨即將屍體運回台北殯儀館,經死者家屬認屍後,將擇日解剖調查死因。


全家遮掩 人形棄屍袋難逃天眼
2009-09-16 中國時報 【張企群、林郁平/台北報導】
 「不要讓我們關心都白費,做錯事知道悔改就好,人不要向後看,一定要向前看。」「這裡有五千元是阿葉給你的,還有手機也是,拿到手機記得報平安,其他不要說,切記!切記!」警方在黃進龍租住處搜出一張字條,內容卻是黃嫌胞姊叮嚀他言行要小心謹慎,千萬別露了餡。
 警方調查,黃進龍家族是嘉義民雄一帶的大地主,多年前分家產時,在家裡排行老么的黃嫌,深受父母及兄姊疼愛,分得家產也特別多,為了捧茶室上班張女的場,黃嫌不但賣了兩塊地,換來三百萬元,還與妻子離婚,專情的與張女交往。
 二十三日晚間,黃嫌掐死張女後,隔天便打電話給三姊吳黃玉梅表示出事了,當天,全家人就聚在一塊商討,不但沒有勸黃嫌自首,反而決定涉嫌協助么弟掩蓋犯行,中午十二時許,黃進龍與二哥黃成金一起搭乘高鐵北上到板橋站,兩人馬上依計畫租車直奔伊通街住處,到達後,由黃進龍上樓處理屍體。
 裝好屍體後,黃嫌打電話叫黃成金上樓幫忙抬屍,下樓後原本要將遺體放進後車廂,因巷道狹窄、後面又有車輛催促,兩人只能匆忙將遺體放在後座,隨即駕車到桃園龜山鄉虎頭山棄屍,事後兩人再返回伊通街洗澡,歸還車子,黃成金再搭車南下。
 這段將屍體由樓上搬上車的過程,正好被兩名附近的民眾看到,在警方案發後查證時,二人回憶起來,指稱嫌犯搬的袋子呈現疑似人形,成為警方最重要的破案關鍵。

故布疑陣 漫天謊言被逐一戳破
2009-09-16 中國時報 【張企群、林郁平/台北報導】
 茶室女張淑惠遭殺害棄屍案,警方早已掌握黃進龍涉嫌重大,並傳喚他到案調查;但黃嫌說詞反覆還故布疑陣,警方在苦無直接證據下,仍先將他移送,雖然讓他得以十萬元交保,不過警方鍥而不捨,逐一戳破他的謊言,令他俯首認罪。
 黃嫌在警方首次訊問時,即開始連串的謊言,先是不承認廿三日當晚曾與張女見過面,直到面對無可狡辯的通聯紀錄和捷運站監視影帶下,才又改口張女要向他借兩萬五千元,他將張女從捷運站接到住處。
 不過,黃嫌的說詞還是真假參半,還把員警耍得團團轉,先是帶警方到長春路以往的租住處,警方發現屋內布滿灰塵、明顯很久無人居住,黃嫌才說出已搬往伊通街,當警方前往伊通街時,發現住處行李都已打包好,擺明準備落跑逃離。
 警方在黃嫌的機車置物箱內,找到張女平日慣用的一只香菸盒,死者兒子一眼認出是母親所有,但黃嫌仍睜眼說瞎話,辯稱是自己在士林夜市花一百元買的,警方查出他已戒菸兩年多,買菸盒的假話被揭穿。
 黃嫌為逃避手機通話紀錄露餡,刻意將手機裡二十三、二十四日殺人棄屍期間的通話紀錄全部刪除,保留廿三日以前及廿四日以後的通話紀錄,卻給警方「此地無銀三百兩」的聯想。
 對於租車則佯稱為的是當天原本要與友人「阿成」到三重喝喜酒,但中途臨時變卦沒去,他便開車在台北市閒逛,然而對認識十幾年的好友「阿成」,卻無法交清楚交代年籍姓名及電話,最後被證實是掩飾租車棄屍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