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26.2009

「色」計男友 推女兒當餌
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祥裕/台北縣報導】2009.07.27 06:40 am
蔡姓女保險業務員因缺錢,利用十七歲女兒「色計」陳姓男友。蔡婦去年在家中脫下睡覺中女兒的褲子並摸下體,示意陳姓男友接近女兒的床旁,讓驚醒的女兒誤認遭陳性侵,蔡婦欲向陳詐騙五百萬元遮羞費被拆穿,被板橋地檢署依詐欺未遂罪嫌起訴並求刑一年。
這起荒唐「假性侵、真詐財」案,連辦案人員都覺得太誇張。檢方調查,住在三重市年約五十歲蔡姓離婚婦人,她的十七歲女兒與前夫同住,蔡婦去年初認識陳姓建商,進而成為男女朋友。
蔡婦因為投資失利,去年七月她女兒向母親說下體搔癢,似乎感染疾病,蔡婦想到陳姓男友雖財力頗豐,但想叫陳給她幾百萬元很困難,於是利用女兒設局。
蔡婦向女兒說有個客戶是醫生,可在家裡做子宮頸抹片檢查,約女兒去年十月十二日深夜到她住處,蔡婦叫女兒到主臥室睡覺,接著蔡婦與應邀前來的陳姓男友在隔壁房間發生性關係,完事後蔡婦叫陳到主臥室的浴室洗澡。
蔡婦趁陳洗澡時,把陳的衣物放在女兒的床旁,並動手脫掉睡夢中的女兒內褲、撫摸下體,此時陳洗完澡出來,看到蔡婦摸自己女兒下體,嚇了一跳,但蔡婦卻向陳使眼色,示意他過來看女兒的下體,陳擔心引起誤會,打算離開。
蔡婦見狀竟用手指插入女兒下體,女兒一痛驚醒,看到陳全身赤裸,認定遭陳性侵,蔡婦安撫女兒,接著開車送陳返家。
途中蔡婦向陳姓男友說,如果女兒向有前科的前夫亂說話,前夫會來找陳的麻煩,叫陳拿出三、五百萬元給女兒做封口費,但陳愈想愈不對,懷疑蔡女設局,拒絕給錢。蔡婦女兒不甘受辱,向警方報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