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2007.03.09陳育賢、陳愛珠/竹市報導
新竹市驚爆一名國小五年級女童,從去年十一月起,多次遭鄰近某國中二年級男生及同校男童,在廁所內性侵、猥褻得逞;女童哭喊「不要、不要」,卻無人阻止,甚至還有多人在旁圍觀起鬨,整個令人痛心的情節宛如電影「控訴」的翻版。
今年初女童的弟弟向老師反映後,校方雖向教育局通報,社會局也介入處理,唯警方卻不知情,直到春節前才從第三管道獲知消息並展開調查,並在昨天將多位涉案男生函送法辦。 女童弟揭發 學校未報警
警方調查,十歲女童小惠(化名)放學後常與多名同學和國中生在籃球場打球,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傍晚,小惠打完球後獨自上廁所,在要離開廁所時,一名同年級的陳姓男同學也跟著進入廁所,其它五名鄰近國中男生尾隨進入,將小惠推入男女合用的隔間廁所內。
陳姓男同學隨後進入廁所,脫去自己上衣,其它人爬上門頂、水泥隔板上圍觀,並起鬨要小惠也脫去衣褲,但小惠不願意欲奪門而出,廁所門卻被外頭的國中男生頂住而無法脫困。
小惠哭訴說,當時她高喊「不要、不要」但被強行脫去衣褲,原本陳姓男同學不知「下一步」要幹嘛,在旁圍觀的兩名男同學竟當場抱在一起,示範表演性交動作。陳姓同學看完後依樣畫葫蘆,對她性侵得逞,還有射精,一夥少年看完之後,一哄而散,彷彿沒發生過任何事一樣。
多人圍觀 還問過不過癮
去年十二月間,另名黃姓國二生,也是在與她打完球後,強行拉她到廁所內性侵,平時的球友們,沒有加以制止,每次都爬上門頂圍觀、起鬨鬼叫,甚至在她被性侵後,還問她「過不過癮?」
被害人的弟弟今年一月間放學後在校園打球,無意間發現姊姊遭到欺侮而向老師反映,才讓整起事件爆發,校方雖稱除向教育局通報外,也向警方備案。唯警方卻稱是從另個管道獲悉這件性侵案,才展開偵辦。
警方調查,小惠多次遭同批國中、小男同學帶入廁所,有時是以打球賭輸為由、有時是被強行拉入,有時被騙玩「警察捉小偷」遊戲,被壞學長誘騙躲到廁所內慘遭性侵,女童的處女膜有撕裂傷痕。
兩人得逞 五嫌猥褻送辦
被指控性侵的兩名男同學到案後,都否認性侵女童,陳姓同學只坦承叫被害人脫去衣、褲,以手指撫摸胸部及下體,同時指控其它人曾對女童猥褻;唯黃姓少年則全盤否認。
警方調查,除陳、黃兩人涉嫌性侵小惠外,另五人有猥褻小惠之嫌,其中包括一對兄弟檔,昨天已將全案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。
女童控訴:我大哭說不要!不要
中國時報 2007.03.09 陳育賢/竹市報導
「我大哭說『不要!不要』,卻沒人要理我,好像突然不認識我」慘遭學長球友性侵的女童哭訴著說。
據警方調查,案發時沒性侵的男同學,還在一旁鼓譟,一夥人等甚至當場示範表演,上下前後忙著指導,讓這位女童身心受創嚴重。
女童向警方表示,打球的時候都還很正常,但打玩後,這些學長們會突然變臉,用各種理由把她騙到廁所,每次都是那兩個人(十歲五年級陳姓同學和十三歲黃姓國中生)對她性侵,其他人則爬上廁所天花板圍觀,還大聲喊叫,像在看戲,更像在看比賽,叫得比打球的加油聲還大。
女童哭著向警方說,還有人喊著「過不過癮?」「什麼是過不過癮,我不知道」。
被害女童平時雖與年長她兩、三歲的學長是好朋友,但這群朋友卻每每在打完球獸性大發,平時為他們撿球的可愛小學妹,變成男同學和學長性侵猥褻的對象。
警方透露,女童在遭欺侮後,卻未向校方反映,也沒向家人哭訴,隔天又和這些少年一起打球,顯然女童的學校教育及家庭教育都出了問題。若非女童的弟弟發現,機警告知老師讓事件爆發,女童不知還要被欺負多久?
警方調查,女童由阿嬤一手帶大,隔代教養,本就容易出問題,阿嬤也得掙錢不在家時,這群球友還曾到女童家中,對女童伸出狼爪。
新竹市社會局表示,國小學童心智尚未健全,對身體的界線比較模糊,社會局平日會主動到學校以行動劇及有獎徵答方式,宣導防制性侵以及保護自己的觀念與方式,有需要的學校可直接與社會局連絡。
兩造仍在原校原班就讀 受害女童 還與加害人一起玩
中國時報 2007.03.09 陳愛珠/竹市報導
新竹某國小女童遭同校及另所國中男學生性侵、猥褻案,警方雖已介入偵辦,社會局與教育局也展開輔導。但因這名女童及涉案的男同學,非但沒有轉學,且仍在原校原班就讀。
據這所國小校長表示,涉案的多位國中男同學,下課後仍繼續與被害女同學打球玩樂。校長無奈的說,案發後學校安排各種輔導活動,包括串珠、上教會,分散學生對「情感」的注意力,但下課後畢竟無法繼續「監控」,需要家庭、社工力量介入。
社工人員表示,在年初獲悉此案後,立即與女童及家長聯絡,由於多位加害者是同校學生,因此建議女童家長,讓她「離開」被害校園,轉移新環境修習課業及心理輔導。
但被害女同學奶奶表示,她年事已高,孩子的父母又已離異,要她同時照顧女童及其弟妹,實在沒辦法。社工人員說,由於老奶奶堅持讓女童留在原校上課,暫時也只好如此。
據了解,女童為單親家庭,父親因卡債問題無力照顧子女,女童的姑姑雖然有心幫忙,卻因自己的家庭負擔難以兼顧。
至於多位涉案的國中男同學,在校方出面調查時卻稱,當時大家約定打球輸了要罰錢,男生輸球都乖乖付錢,女生輸了卻賴帳;既然拿不到錢,就得「補償」,因此才提出「猥褻」的建議,一付理所當然的態度。
這些同學鑄下大錯卻不知道其中的嚴重性,甚至說是基於好奇「看戲」心態,在旁起鬨。
讓人不解的是,不論這位女童就讀的國小,或涉案男同學所讀的國中,案發後最擔心的卻是校譽受損,國中校長甚至不斷強調同學只是猥褻女童,是否有性侵還要調查。存著這種可議的心態辦學,怎不讓家長憂心。